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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工作已完成
交通标志调整正在进行

       我市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工作已于2009年11月前完成,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。G2(京沪高速)天津段全国示范工程交通标志调整已于2009年11月完成,我市境内其余已通车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调整工程正在进行,预计2010年7月完成。届时我市高速公路将完成大“变脸”,新交通标志系统将为广大出行群众提供数字化、网络化、规范化和系统化的高速公路“说明书”。

国家级、省级高速公路网如何识别

     国家、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均根据《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》有关规定进行制定。
一、高速公路编号、名称标识:
     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识:“G”(“国”拼音首字母)+阿拉伯数字;
     国家高速公路名称标识:由路线起讫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“-”组成,如“长春-深圳高速公路”,简称“长深高速”;
     省级高速公路编号标识:“S”(“省”拼音首字母)+阿拉伯数字;
     省级高速公路名称标识:由路线起讫的地名命名,如“津蓟高速”。我市高速公路基本沿用老名称。

二、高速公路布局与编号的关系:
    放射线编号为1位,如“G1”、”S6”;
     纵向线编号为2位奇数,如“G25”、“S11”;
     横向线编号为2位偶数,如“G18”、“S30”。
     联络线或环线为4位数。

专题制作: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